5月2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在去年出台的《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基础上,进一步拓展了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,以推动实现工业园区、零碳园区等用能清洁替代。
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多用户绿电直连坚持绿色导向,在单用户绿电直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,实现更高水平新能源就近消纳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。
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。在负荷类型方面,支持有绿电消费比例要求、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等企业开展直连;在应用场景方面,允许零碳园区、工业园区、增量配电网等发展直连项目,推动高耗能企业和工业园区等实现用能清洁替代。
二是建立调节能力激励机制,鼓励多用户协同优化用电行为,通过聚合柔性负荷、提升集控管理能力、合理配置储能等方式,提升项目整体调节能力,从而提升项目经济性,鼓励项目内部主体之间探索灵活的协作方式,可以基于主体间不同的调节能力约定调节责任和相应经济补偿标准。
三是支持电网末端更多发展自平衡的产消融合模式。《通知》清晰界定项目和大电网的责任边界。一方面,强调项目内部自平衡、自调节特性,减轻电力系统平衡压力;另一方面,引导项目合理申报接入容量,减少对公共电网的容量占用,提升项目自身经济性的同时,一定程度提高公共电网资产投资效率。
四是建立适应多用户的绿电溯源机制,基于项目各主体的分时表计结果建立了小时级绿电溯源机制,可对各用户的自发自用绿电进行精准计量,与绿证核发、碳排放因子计算和国际绿电溯源等要求做好衔接。
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副院长杨雷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相较于单一用户绿电直连模式,多用户绿电直连在资源配置效率、经济性及系统支撑能力等方面优势显著。一方面,单一用户模式下,新能源出力与负荷之间常难以精准匹配,易出现弃电或过度依赖大电网调节的问题;而多用户模式通过聚合不同类型负荷,扩大优化范围,有利于实现负荷曲线的互补与叠加,能有效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。另一方面,多用户参与可分摊电源与专线建设成本,降低单个企业的投资门槛和用能成本,增强项目整体经济性。
国家电投经济技术研究院战略所所长裴善鹏认为,多用户绿电直连既能降低发电企业项目投资风险,也能减少中小用户绿电获取成本;此外,还能助力新能源融合发展模式落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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